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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三期高血压病人如何治疗?

发布时间:2006-06-12 00:39 发布人:


  二期和三期高血压病人,血压常持久而稳定地升高,且伴有心、脑、肾脏损害,在非药物治疗的基础上,必须加用药物治疗,使血压下降至21.3/12.8kPa(160/95mmHg)以下。在药物选择时,还应考虑有利保护和恢复已有损害的脏器功能,防治其他对心血管有害的因素。这样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死亡。

  二、三期高血压病人,在选择药物治疗时,应注意因人而异,根据患者的情况,如年龄、病史、血压水平,靶器官损害程度,心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,既往药物治疗情况,以及有无合并症等情况综合考虑。例如,对老年人宜选用钙拮抗剂,而对年轻者特别是心率快,脉压差大的高动力状态,应首选β受体阻滞剂。另外,对合并心衰者,可首选转换酶抑制剂等。

  总之,高血压病人应在心血管病医生指导下,进行有规律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。